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生产企业如何保生产?

2024-01-10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网1月8日发布《关于2024年1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最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4年1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那么,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需要做什么?

1、政策规定,生产型企业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2、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未完成在线监测、智能用电监控安装任务的企业;

3、增加对国、省、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4、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具体措施,则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来定。

在重污染天气,还有那些措施能够降低污染天气?

一、扬尘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轨道交通工程、灾后异地迁建项目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作业。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运输(纯电动除外);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轨道交通工程、灾后异地迁建项目除外,市区四环内优先使用纯电动车辆)。

2.全市停止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纯电动除外);停止办理商砼罐车、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轨道交通工程、灾后异地迁建项目除外,市区四环内应优先使用纯电动商砼罐车)。

3.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纯电动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4.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三、散源减排措施

1.严禁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为“零”。

2.严控散煤燃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禁煤区”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边远山区应使用洁净型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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